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衡水 正文

河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明年实施

时间:2017-04-13 10:26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作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河北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更换科目。成绩以五个等级呈现,计入高考成绩。

试行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50分。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全省统一笔试考试每年5月和12月各安排一次,每次覆盖所有科目。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由外省(区、市)转入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须重新参加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 (马利)

相关新闻:

石济高铁正式开通运营 石家庄至衡水仅需46分钟

石济高铁开通 衡水联通4G信号实现全覆盖

马福华就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到衡水市直新闻单位调研

衡大处滏阳养护工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衡水市阜城县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