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车辆暂扣停车场收“保管费”?民警:没有这项收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暂扣停车场无可厚非,按照有关规定事故车辆在停车场停放不应收停车费,但管理员却要收取每日10元的‘保管费’,这岂不是在乱收费吗?!”昨日,邯郸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让他困惑的一件事。
杨先生告诉记者,1月9日8时许,他驾驶丰田雷凌汽车行驶至人民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附近时,与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倒地,汽车前保险杠有轻微划痕,所幸
双方人员没有大碍。为能妥善处理此事故,杨先生拨打了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随后,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赶至现场。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提出去医院检查身体伤情,杨先生去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受处理。当时民警给他开具了《邯郸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单》,将其汽车暂扣到停车场内。
次日,杨先生去该大队事故科询问情况时,因没有见到负责其事故处理的民警,便去了停车场。该停车场的一名管理员对他说:“停车不收停车费,但要收取每天10元的保管费。”杨先生感到这项收费不合理。目前,由于该起事故还没有出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各自责任及赔偿仍在认定中,所以杨先生并没有再去停车场询问停车收费一事。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杨先生的电话后,与开发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的李警官取得联系,李警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事故车辆停放期间不收取停车费,更不会收取所谓的‘保管费’。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停车管理员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交警部门,大队将立即询问此事。”李警官还说:“这个临时停车场位于开发区人保保险公司院内,是大队与该公司协商后临时租用的,停车场内的管理人员也是保险公司聘请的人员,我们将与该公司进行沟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记者王海军)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
- 1农业航空展:看全丰航空二十年蝶变
- 2优速快递垃圾中的垃圾!没有之一!
- 3钱思进教授:LHC的2.0时代将为人类提供寻找宇宙
- 4新华最大家居建材广场 地铁旁准现加推
- 5高新优质学区热盘推荐
- 62018证开年!石家庄1月份8大楼盘获预售
- 7天洲视界城——不用远行也能实现的名
- 8盘点!即将开盘或正在热销的五证楼盘有哪些
- 1新乐市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
- 2高邑县绿色农业助农致富
- 3石岗街道柏林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
- 4“双管齐下”畅通城市“血脉”
- 5石家庄市桥西区开展十九大精神基层宣讲活动
- 6行唐故郡遗址入选“2017年中国考古六大新发现”
- 7石家庄市民年无偿献血63.43吨创历史新高
- 8医疗器械诺贝尔奖工作站落户石家庄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