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行为严厉打击,依法惩处,积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日前,一批非正常上访人员受到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武安市磁山镇李某某曾多次到北京等地进行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李某某没有悔改,2017年4月5日,李某某用垃圾堵住万年矿风井大门闹事,并将劝阻的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2017年4月6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某某被武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5月7日,冀南新区卢某某组织串联刘某某、姚某某、左某某等人,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卢某某、刘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冀南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姚某某、左某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5月23日,大名县刘某某、申某某夫妇到北京市散发上访材料,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被北京警方查获,其行为扰乱了当地公共场所秩序,2017年5月24日,大名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武安市活水乡杨某某、郭某某夫妇在诉求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仍持续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2011年以来,杨某某夫妇先后十余次到邯郸、石家庄及北京等地闹访,且逢会必访,扰乱公共秩序。2017年7月1日,杨某某伙同郭某某、张某某、孙某某等人到活水河道阻拦政府清淤工作,致清淤工作被迫暂停。武安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郭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群众有正当诉求,应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不得采取堵门、堵路、拦车等方式闹访、缠访或进京越级上访,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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