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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交13万元团购邯郸房子 至今难觅“房”踪

时间:2014-12-26 20:1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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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驻邯郸记者陈正

近日,众多邯郸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近期邯郸大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悟公司)销售人员通知其开发的柳林国粹嘉苑需补交房款选房,而在5年前这批购房者已经交了13万元的购房定金。燕赵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不仅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甚至连开工必备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尚未办理。邯郸市房管局房产稽查大队表示,将严肃查处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责令其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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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交13万元团购房子难觅“房”踪

12月24日上午,燕赵都市报记者来到滏阳河通航工程柳林桥区域拆迁改造指挥部,大悟公司的销售办公场所就设在此处院内。此时,院内聚集了数十位接到通知前来选房的购房户,在听闻大悟公司的选房条件后,这些“准业主”们表现得有些激动。“我们交钱已经5年了,现在房子还没有影,又让我们交钱,什么道理?”购房者李女士告诉燕赵都市报记者,2009年大悟公司在邯郸市国税局举行了房屋团购,当时均价为3200元/平方米(含双气),考虑到小区的地理位置和价格因素,她购买了一套小居室的住房,双方签订了一份《定建房协议》。

燕赵都市报记者在协议中看到,双方约定:定建楼房户型、面积、层次由购房者按需定制;房屋设计建造,不得改变地块位置,误差不超过9平方米;自交款日起3年交房。

协议签订后,大悟公司按定建面积收取了李女士定金13万元,并约定第二次交款待房屋达到银行同意按揭贷款时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还约定了违约责任,规定如地产公司不能按期交钥匙,应按照业主交款总数额支付违约金的日万分之一或月千分之三。

燕赵都市报记者现场了解,参与购房的单位有邯郸市国税局、烟草公司等单位,时间跨度从2009年延续至2013年,涉及数百人。相同的是,众多购房者签订的协议均为“定建房”,预交房款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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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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