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减征企业职工医保 为企业减负1.38亿元
时间:2020-04-07 12:56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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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周扬)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承德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积极推动开展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有关工作。
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对已缴纳费用的企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征金额,进行退费处理,或征得企业同意后,冲抵以后月份的单位缴费。
各县(市、区)要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减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实施缓征和减缴不能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保证参保人自身权益。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费用工作预计为企业减负1.38亿元。与此同时,承德市仍将执行医保缓缴政策,征缴期延长到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真正做到为企业减负、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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