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失学 承德市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承德市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
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
7月23日,记者从承德市教育局了解到,承德市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9年起,将实施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多举措,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据了解,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承德市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同时,从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等方面,全国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此外,通过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分配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以农林、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承德市还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确保民办职业院校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另外,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将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非贫困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等困难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高校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在校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自行认定,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记者代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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