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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外立面 让街巷整洁美观——看承德市如何规范城市市容和

时间:2019-07-12 14:0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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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外立面 让街巷整洁美观

——看承德市如何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系列报道之一

临街建筑外立面整洁干净,城市环境协调优美,施工场地正进行洒水降尘等防污染处理……这是7月1日记者在市区走访时看到的场景。

维护城市环境,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承德市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范更加细化,新增的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中,《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对临街建筑的建设标准、外立面、隔离设施标准等进行规范。记者在走访时发现,目前承德市临街建筑、施工场所等都符合《条例》规定。双桥城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范对临街建筑外立面等工作,是城管部门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之一。个别店铺有台阶破损、开展活动后遗留的地毯、条幅等乱堆砌等情况,一经发现他们就会督促店铺进行整改。

“此次《条例》更多的是对承德市其他涉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整合’。”双桥城管有关负责人说,“以前承德市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有6部,我们执法时得拿6种单据,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单据填写。此次《条例》整合了涉及城市管理的6部法律法规,让我们在执法时实现了‘一法通’,对一些城市管理顽疾也明确了依据、细化了法条、提高了操作性。”

“《条例》新增的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是一个有力的震慑。”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临街店铺外立面破损为例,以往出现过一些租用临街店铺的商家,迟迟不愿修复店铺外的破损外立面,甚至有与出租方推诿责任、退租跑路等情况。破损的外立面迟迟难以修复,不仅影响市容,有的可能还会危及公共安全,《条例》实施后,这些现象都将受到相应惩处。

按照《条例》规定,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其造型、装饰、附属设施等应当统一规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立面出现破损、污损或者存在脱落等危险,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清理、整修,排除障碍,恢复原貌。违反本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对违反《条例》规定,在临街外立面设置外置式排烟管道或者凌空排水管道,建筑物屋顶和窗外吊挂、晾晒等影响市容物品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

《条例》第十条对临街建筑隔离设施等进行了规定。其中,临街建(构)筑物一侧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透景围墙或者栅栏、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形式,并保持整洁、美观。违反本款规定将责令限期采取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承德市临街建筑早已开展“拆墙透绿”工作,栅栏、绿篱等隔离带彰显城市优美环境。同时,各施工场所也均按照规定进行了洒水、铺设防尘覆盖网等防污染措施。

承德市城市隔离带绿化程度有目共睹。不过,老百姓更关注的是施工后恢复原貌的问题。

许多百姓表示,对施工后恢复的路面质量表示不满,希望《条例》的实施能够倒逼施工方提高修复质量。“虽然恢复了,可本来挺好的路就像打了块补丁,走一段时间路面就碎了,变得坑坑洼洼,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水、暖等各种检修、保养都要挖坑,一个修完另一个又来了,地面挖了一遍又一遍,修复得也越来越敷衍。”一些小区居民对此抱怨不断。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公用地段占道施工,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向住建部门提前缴纳款项用于竣工后复原。施工结束后,住建部门将组织对施工场所进行复原。如有修复缓慢情况或对复原状况不满意,市民可以联系“数字化城管”,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恢复。

同时,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防治污染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的附属设施,保持清洁、整齐。违反本款规定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改正。

“《条例》重在督促广大市民和单位维护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双桥城管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目的是营造良好的市容,而不是为了处罚某些人或店铺。因此,他们在执法时将以督促改正为主,只有在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处罚手段。只要广大市民主动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城市环境就会越来越好,广大市民也能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记者王畅)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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