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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

时间:2019-06-10 17:2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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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需谨慎 守好养老“钱袋子”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佳美、王铁东 记者陈宝云)“都怪我一时糊涂贪图了小便宜,差一点吃了大亏,还好有人民法院还我公道,保住了我的养老钱,给了这群骗子应有的惩罚!”近日,坐在旁听席上的周大娘在听完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对帅某江等被告人的依法判决后说道。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以帅某江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公司生产、经营需大量资金周转为借口,以投资可获得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吸收存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近600万元,涉案受害人达100余人,其中多为中老年人。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数众多,犯罪团伙跨地范围较广,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层面复杂,面对厚厚的卷宗、错综盘结的案件关系,双桥区法院合议庭通过抽丝剥茧般的详细阅卷、审理,查明了案件真相,依法作出了长达2万8千余字、37页的判决书。

2019年6月5日,双桥区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该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帅某江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所吸收的资金未按向公众承诺的用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资金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本案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项。被告人张某林等五人因协助被告人帅某江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本案从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假产业项目、夸大宣传虚张声势、发放礼品集会讲课、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签订违法借款合同、利用亲情友情“拉人头”等欺骗手段,瞄准法律意识淡薄的特殊人群,尤其是中老年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仅使参与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连养老钱都血本无归,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一定要理性面对高利诱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提高投资安全意识,才能守好养老“钱袋子”。作为中老年人的子女,也要多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提高老年人的法律安全意识,拒绝“高额回报”的迷惑,才能让中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安度晚年。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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