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正风肃纪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兴隆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毫不松懈正风肃纪反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监督“下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该县采取“两报两卡”工作机制,聚焦重大决策,推动监督落地见效。根据县处级领导不同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和履职要求,形成了“一人一专报”“一事一提醒”的个性化监督函告书。2018年县纪委向县委报“工作专报”35期,向县政府报“情况报告”7期,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发送“提示卡”26期、“督办卡”23期,县委主要领导批示28次。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使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18年共开展谈话函询144件次,提醒谈话77人,诫勉谈话124人,组织处理268人,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件23件,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该县创新实行“处分宣布”“提级约谈”“关心关爱”“预警提示”机制,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已处分宣布104人,提级约谈副处级领导、各部门及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副职269人。
触角“下延”,整饬作风激浊扬清。该县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紧盯元旦、春节、端午和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重申“十个严禁”要求、发送廉政短信等,提醒全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围绕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一桌餐”、办公用房、私车公养、卫计教育系统收受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检查。该县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8年下发通报9期,通报“四风八规”典型案件32个。
重心“下移”,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按照“一案三查”和省纪委“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的要求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实打实的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启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程序20件,立案11件,结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5人。(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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