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强化行政调解
加强人民调解强化行政调解
双滦区推进“三调”联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双滦区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中心,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民间调解发扬光大,把行政调解发挥到位,把法院调解贯彻始终,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加强人民调解打牢基础建设
建强制度,不断巩固和加强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定期排查、总结报告、领导包案、联合调处、重点回访和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八进工程”“示范乡镇(街道)”“品牌调解室”等创建活动,现全区共有区级调解中心1 个,乡镇调解中心8个,村级调委会81 个,两新组织调委会21个,人民调解员2155 名,实现了调解网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内设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10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构建“会诊研判、综合调解”机制,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积极拓展调解范围,密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加强人民调解特别是行业专业性组织与基层法庭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对事实争议不大的可调性纠纷,引导使当事人到行业专业性调委会进行调解;对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调诉对接,为开展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坚实基础。
强化行政调解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发挥行政调解资源多、调解范围广的优势,切实做到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完备。
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根据行业特点和要求制作行政调解文书,细化行政调解流程,规范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文书格式、案卷归档等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改进行政调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简易性、便捷性的特点,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及时化解。建立了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等方便群众、就近就快解决纠纷的长效运行机制。对于案情复杂,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案件,探索推进多部门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的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效率。
加强行政调解学习培训,各行政调解部门围绕行政调解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综合法律培训,使行政调解员达到“四懂”(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懂调解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提高了各类行政纠纷的化解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各部门主动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建立调解情况通报交流制度,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
实施司法调解强化司法为民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构建司法为民改革创新模式。在全省首创要素式、令状式庭审模式,确定工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十几种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庭审和裁判文书样式,统一和规范简易程序,建立健全纠纷分流、纠纷化解、诉讼服务等职能在内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实现了案件审理的“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完善便民举措,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集立案审查、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法律咨询以及诉前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速裁速调、诉调对接等调解措施,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实施司法调解的“第一平台”。去年10 月,承德市法院在双滦区召开现场会,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验在承德市推广。
畅通多元服务渠道、构建多元调解网络。加强“一乡一法庭”建设,利用诉讼服务中心、远程接访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信息化建设平台,以巡回法庭为联系点,与81个村居、136 名人民陪审员、304 名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派出所、司法所、行业调委会建立点对点联系,共同构建联系网络、调解网络,搭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区法院诉讼调解的沟通互动平台,使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更加多元化、更具时效性,大大减少了纠纷成讼比例。2017 年,全区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5 件,调处成功1043 件,调处成功率达98.8%;共接待成功化解多元矛盾纠纷案件66 件,实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双赢”目标。(白子军、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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