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反腐倡廉设立“编外检察官”
沧州公开选聘30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
10月31日,记者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沧州市纪检委和市检察院已联合出台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目前正面向全市选聘30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
据了解,第一批选聘的志愿者对象为沧州市53个重点行政执法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要求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备法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领域从业经验,熟悉工程建设及招投标专业知识的优先选聘。志愿者经所在单位选拔推荐,市检察院预防局审查把关,最后由市纪委和市检察院颁发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证书。
被选聘的志愿者,经过严格系统的预防业务培训,将承担起该市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项工作。在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中,志愿者将配合检察机关,围绕相关单位可能发生职务犯罪隐患的环节、岗位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及建议。在检察建议工作中,志愿者将在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有关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管理、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以及其他廉政风险点,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为使预防志愿者工作有效开展,沧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将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办公室,为志愿者建立个人信息和工作档案,开展预防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志愿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所必备的素能水准。(通讯员 王武燕 记者 陈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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