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2.06万人次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作为保定市2021年32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目前已经完成,此外,146家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也将于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
据了解,保定市现行普通门诊待遇是实行家庭(个人)账户,每人每年40元,由参保家庭户共同使用。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统筹使用、互助共济的功能,自今年1月1日起,保定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卫生室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门诊待遇水平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提高。
参保居民原来积累的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仍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增强了门诊保障能力,减轻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就医负担。据统计,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共报销2.06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29.91万元,统筹支付35.01万元,剩余个人账户支付53.92万元。
与此同时,保定市持续有序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目前,市本级以及临近京津雄三地的易县、涞水、白沟、高碑店、涿州等地,共计71家二级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已纳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预计今年6月底前,全市146家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纳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三地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便利。
此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69家住院医疗机构纳入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中全市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记者陆征 通讯员丁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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