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 保定检察机关提起的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
12月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当庭宣判,支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8月28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的张某东等6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据了解,此案线索由刑事检察部门移交,被告张某东、刘某祥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已被判刑。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被告张某东等65人具有制作、买卖或者使用侵权软件,侵入他人私密空间、偷窥他人私密活动、获取他人私密信息等侵权行为。“我们依托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邀请专家学者研讨论证,认为本案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确有必要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经报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调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昊宏介绍,“因涉案人员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我们及时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统一调配辖区检察人员调查核实侵权行为和侵权人,迅速查清全部案件事实。”
检察公益诉讼在此案中补足了诉讼主体的缺位,发挥了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重要角色。据了解,在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中,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判令全部被告立即卸载并终止使用涉案侵权软件,清除、删除利用涉案侵权软件获取的视频、图片等信息、数据,停止一切使用上述信息、数据的行为,并消除保存、使用行为造成的影响,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经庭审举证质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隐私权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特别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隐私权的保护和加强,是国家法治不断完善、人格更加得到尊重的积极表现。”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说,2021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并扩大隐私保护范围。这起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案件的判决,高度契合了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精神,特别是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保护自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警示同类行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记者安亚静 李忻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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