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设立审批当场即办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寇国莹)今年以来,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药械经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审批效能,大幅缩短了企业审批时间,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激发了药械经营领域活力,减轻了百姓用药用械费用负担。
解限松绑,降低准入门槛。为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多、审批手续繁琐等难题,该部门主动梳理现行政策,决定从药械经营行业入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出台《关于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破除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惯性审批思维,放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限制,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市区不少于120平方米、县城不少于8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40平方米的限制;放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限制,取消第三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剂)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的限制,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少于50平方米的限制,营造了宽松便捷、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环境。
远程审方,打破发展瓶颈。为有效解决执业药师的短缺和“挂证”问题,打破制约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瓶颈,推动药企创新,市行政审批局鼓励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开展“远程审方”。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执业药师注册到连锁总部,通过计算机网络对所属门店顾客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不再要求每个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减少门店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集中执业药师资源为顾客服务。
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压缩自由裁量权,压减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限,合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和设立审批,将筹建环节的受理、审核、审批三级审批改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将企业筹建决定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以内改为当场即办;“瘦身”申请表格,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对于药械经营企业申请多个审批事项的,鼓励“证照合办”,实施“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实行四项制度,打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制,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审要件齐全且已做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书面承诺情况下,先予收件受理,当场启动审批程序,在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当场发证。“证照合办”制,根据企业需求,对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行“证照合办”登记审批模式,一表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审批,档案互认,信息共享,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从营业执照到相关许可证件“一次办到底”,破解“重复跑办”“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难题。委托事项“就近办理”制,按照“就近办、马上办”的原则,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行政许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现场验收工作,委托县(市、区)审批局办理。企业可就近向所在辖区的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打通快速准入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一窗综合受理”制,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一窗式”受理,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最多跑一次”,打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市场准入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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