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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26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

时间:2018-07-14 12:56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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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26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冀环督联访〔2018〕26号)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责令相关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查处整改任务,共交办信访举报问题16件,其中重点案件4件,截止目前已办结7件,其余9件正在积极整改。另附第二十五批1件续报问题最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定市易县易州镇北市村中孙永强养猪场(存栏50头)恶臭扰民,向村书记田永生反映多次,其不但不处理还包庇养猪场。”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50089,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此问题为重复举报,第十六批编号D130000201806160005为同一问题。

接到举报问题后,易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刘杰、宋涛、刘德路等先后带领县农业局、环保局及易州镇有关负责人赴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经查,反映“易县易州镇北市村中孙永强养猪场(存栏50头)恶臭扰民”问题属实。孙永强现存栏22头猪,按猪存栏量属于散养户,现场有恶臭。

反映“向村书记田永生反映多次,其不但不处理还包庇养猪场”问题不属实。村支部书记田永生在处理此事过程中,积极主动协调,不存在包庇行为。针对存在问题,易县农业局下达了《养殖污染防治改进通知书》。该养殖户表示现阶段养殖业效益低,明确打算将不再饲养。北市村村委会已与养殖户签订协议,限期取缔,县农业局、镇政府负责帮助养殖户联系存栏猪销路。截止6月28日,22头存栏猪全部出售,圈舍清理完毕。

同时,易县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继续加大全县养殖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依法严肃查处。

二、“保定市蠡县桑园镇大杨庄南村南300米处靖根树染线厂,废水直排厂外南侧污水沟,污染地下水。”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50091,非重点问题,重复举报。经核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已制定方案,正在整治中。

接到举报问题后,蠡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调查,靖根树染厂,实际在工商注册名称为蠡县普润公司。位于蠡县桑元镇杨南村杨石街183号。2015年10月在其家中院落内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纱线印染,原生产污水通过管道排入蠡县双建经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属于非法“土小”企业。已在蠡县2016年2月23日开展的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中,被依法予以取缔,实施了“两断三清”。县中央环保督察举报案件查处专班及乡镇,多次进行了“回头看”,未发现靖根树染厂反弹生产。厂区南侧确实存在一自然纳污坑塘,属于该村雨水坑塘,坑塘内存有少量雨水,经对坑塘内污水取样化验,主要污染物COD为82mg/L、氨氮1.17mg/L,无工业废水排入。该坑塘已列入蠡县2017年雨水纳污坑塘整治中,桑园镇政府按照雨水纳污坑塘整治标准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整改中。

经对靖根树染厂及南侧雨水纳污坑塘周边进行排查,发现有部分不涉工业污水,列入规范整治类的“散乱污”摊点,未完成规范整治,整治进度缓慢。县立即责令桑园镇政府加快整治进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

三、“保定市涞源县水堡镇独山城村村北后山金龙下二矿北行300米亢保龙选石厂、村西南韩富沟6家选石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50105,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属实,已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由主管县长带队,组织由独山城管委会牵头,县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水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经排查,群众信访举报的独山城村村北后山金龙下二矿北行300米亢保龙选石厂,不属于亢保龙选石厂(亢保龙选石厂已于6月9日彻底拆除),该套设备属金龙矿业所有,系该矿二次选矿设备。因河钢资源整合,已停产多年,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二次选矿设备已列入资产清单中。针对韩富沟内的6家选石子摊点,联合工作组采取分头负责,齐头并进的方法,严盯死守,对拆除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动用铲车、挖掘机等设备,历时5天,于7月1日中午前将6家选石子摊点设备全部拆除完毕。

针对这一情况,涞源县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对违法生产的碎石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决不给违法生产企业留任何生存空间,确保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

四、“保定市满城区大册营镇大册村北100米处杨志伟砖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50115,非重点问题。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未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满城区立即行动,区长程杰6月27日17:11时,常务副区长夏冰6月28日17:44时分别到大册营镇杨志伟砖厂进行督查。经查,杨志伟砖厂全称为保定市建华水泥砖厂,位于保定市满城区大册营镇大册村,是一家水泥制砖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水泥制砖机一台。2016年12月24日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经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WX-130607-0221-17,有效期至2020年9月14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查阅企业布袋除尘器运行记录,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但物料仓东侧水泥路有积尘,经调查产生扬尘的原因为洒水、清扫不及时。

2018年6月28日企业正常生产,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水泥料仓废气排放口和搅拌机工序废气排放口外排颗粒物进行监测,经监测,颗粒物排放达标。针对该公司未及时洒水及清扫,导致粉尘污染,区环保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及相关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立案处罚3.5万元,处罚正在按程序进行。并督促企业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杜绝扬尘污染。同时举一反三,对周边砖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管控扬尘污染。

五、“保定市竞秀区南骑乡谢庄村村西宋建民养猪场(存栏2000头),粪便、废水直排养猪场西侧渗井。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60013,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竞秀区常务副区长刘相伟亲自到现场带队检查,组织南奇乡政府、区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此问题部分属实,属于利益纠纷举报。

在2017年7月,竞秀区已接到此问题的举报,当时区政府非常重视,组织南奇乡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农业局、监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宋建民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宋建民养猪厂,于2002年建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现场负责人宋永才(又名宋建民)。该养殖厂地址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谢庄村西,属于区规划的禁养区内。东、南、西、北四方向均为大棚或果树地,该猪舍占地面积4亩,有猪舍四排,存栏约八百头;建设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储粪池在猪厂西北方向。储尿池在猪厂东侧,储尿池和储粪池已经做了地面硬化处理和遮雨棚。在尿池东侧和西侧各有一废弃水井,其中东侧水井已经废弃,西侧水井内有三根塑料水管,一根为竖向生活用水管,该养殖场还在正常使用,另外二根是原来村民利用尿液浇地使用的管道横穿过水井,管道并无破裂现象,现场检查时这两根水管的接口与储尿池早已断开多年。联合调查组从现场的查证情况无法认定存在暗管向井内排污行为,无法进行立案处理。2017年9月份,竞秀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保定市竞秀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中的禁养区规划要求对该养殖场进行取缔,当时就清除存栏生猪,不再进行养殖。

针对举报“粪便、废水直排养猪场西侧渗井”问题。2018年6月27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保定市竞秀区南骑(奇)乡谢庄村村西宋建民养猪场(存栏2000头),粪便、废水直排养猪场西侧渗井。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后,区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再次核实情况,该养殖场已经取缔,猪舍空置,没有养殖痕迹,未发现反弹问题;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粪便、废水直排渗井的迹象。

下一步,责成竞秀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点位不出现反弹现象。

六、“保定市高阳县邢家南镇六合屯村北200米处天羽纺织厂,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管网。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问题查办情况【黑体】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60021,重点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已办结。

2018年6月26日,高阳县县长闫向阳、常务副县长蒋东方组织县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举报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属实,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管网问题不属实,但检查中发现公司院内西侧有一堆毛毯边角料未按环评要求及时放在固废间内。经查,保定市天羽纺织有限公司位于邢南镇六合屯工业区,东侧为亚奥毛纺有限公司、西侧、南侧、北侧为农田,主要从事毛毯织染加工。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6286015337696001p;有效期限:2018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毛毯定型、白布烫光烫剪、蒸化固色、花布烫光烫剪等工序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所产生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静电式捕集装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空,以上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静电式捕集装置设施于2018年3月2日通过县环保局验收。现场检查时,发现排气筒破损,有部分废气外溢。鉴于以上情况,县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对排气筒进行维修(6月27日已修复),并责成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2018)第062717号]显示检测结果未超标。

该公司自建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转正常,预处理后的达标污水通过专设的污水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该公司产量报表和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废水排口数据表(监控项目:COD)对照核算,并经河北鹏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发现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管网的违法行为。

在今后工作中,高阳县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七、“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西庞家洼村东王子寺庙南侧无名石子厂,露天堆放石子,扬尘严重。”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60026,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已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曲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银峰组织县环保局、灵山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查,曲阳县庞家洼石料厂,法定代表人:杨平均,工商执照号码:91130634571320390w。该厂位于曲阳县灵山镇庞家洼村北偏东1840米,东侧为山坡,南侧为山坡,西侧为山坡,北侧为道,占地面积为0.0623平方千米。总投资为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6.8万元。设计年产量:30万吨/年,实际年产量:30万吨/年,原材料为钙石,产品为石子,主要生产设备: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输送机。2014年3月3日经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曲环书[2014]07号。2016年7月4日通过县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曲环验[2016]20号)。2018年8月8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PWX-130634-0072-16 有效期限:2016年8月8日-2019年8月7日。该厂已被电力部门断电,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石子已全部售完,部分石料未苫盖。

对此,责令该厂对露天堆放的石料全部苫盖,喷淋降尘,目前石料已全部苫盖。下一步,曲阳县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生产时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保定市易县易州镇章村村北易县海龙石板厂(法人:丁海龙),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在厂外北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院内渗坑,环评审批设备与实际不符且噪声扰民;桥头乡陈旺村村南易县金星石制工艺品厂,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在厂外西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院内渗坑,环评审批设备与实际不符且噪声扰民。”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60078,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正在积极整改中。

接到举报问题后,易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宋涛带领县环保局、易州镇、桥头乡有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反映“易州镇章村村北易县海龙石板厂问题不属实。该厂位于易州镇章村村北,法人丁海龙。该法人先后曾有两个石板厂,老厂已于2008年停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厂区及周边荒草遍地;新厂虽办理了环评手续但已于2017年9月份关闭,场内设备、厂房已拆除,原料已清理,场内原有循环池已填平,院内没有渗坑,不存在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和环评审批设备与实际不符且噪声扰民问题。现该厂区已于2018年4月份租赁给易县星光汽车专项维修部,已不再进行石材加工。

反映“桥头乡陈旺村村南易县金星石制工艺品厂,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在厂外西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院内渗坑,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厂所有生产工艺环节均不产生危险废物,该厂西侧为兴业石材厂,没有废物倾倒现象;对该厂四周进行排查,均没有废物倾倒现象;该厂在厂区内建设两座防渗漏循环池,经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循环池南侧为防渗漏泥浆晾晒池;该厂位于陈旺村村北,距离村庄约400米,而且生产设备全部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反映“环评审批设备与实际不符”问题属实。该厂虽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新增切割机、龙门锯、钻孔机等设备,未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文件,存在批建不符问题。针对存在问题,2018年5月10日,县环保局已对该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联合桥头乡政府对该厂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目前,该厂扩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九、“保定市曲阳县政府在曲阳县庄窠乡南苏家峪村北,违规毁山(5座山坡)、毁耕地(220亩)、毁林(30余亩),建设1.2平方公里的煤炭园,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园区内60余家煤场无环保审批手续,且在装卸加工过程中,无煤粉尘收集处理装置或抑尘措施,煤粉尘污染严重。举报人强烈要求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关停取缔煤炭园,恢复地形地貌。”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02,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未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曲阳县政府副县长孙建国,立即调度,组织庄伙乡、县环保局、工信局、土地局、林业局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目前该园区实际占地380.49亩,其中未利用地216.18亩,基本农田164.31亩;该园区于2017年7月办理环评手续(曲环表[2017]08号),购进洒水车61辆,清扫车1辆,吸尘车1辆,雾炮车2辆,洗车平台2座,台式雾炮42台,喷淋装置10台,8米高防尘网1.8万平米,目前正在试运行未验收。该园区存在煤炭苫盖不到位,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园区占用林地222.62亩,于2018年3月30日取得河北省林业厅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县林业局调查,该公司存在审核范围以外有部分毁坏林地现象。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佰洁达园区所占用耕地164.31亩,限期清理附着物,恢复耕地。所占用未利用地216.18亩,经县、乡、村核查办理备案手续,必须取得合法使用权。同时按照环保规划要求,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和相关手续。林业局聘请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毁林程度、面积进行鉴定,目前鉴定正在进行当中,等鉴定结果出来,再做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督促该企业恢复耕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栽种杨树800余棵,完善土地、环保方面手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十、“保定市易县群众反映,保定市易县辖区内国道两侧或市、县道两侧存在多家非法加油窝点;举报易县西陵镇清西陵景区附近南大地村112国道旁双姐停车场、易县石门村112国道路南张洋非法销售网点,无安全经营许可证,无占地手续,且运营过程中扬尘严重,场地未硬化,噪声扰民。”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10,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易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立即带领商务局、安监局、国土局、西陵镇、梁格庄镇有关负责人赴现场实地调查。针对“易县辖区内国道两侧或市、县道两侧存在多家非法加油窝点”问题,自2018年2月起,易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成品油市场排查整治行动”;4月25日,易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了6户非法经营柴油企业和2辆流动售油车,拆除了加油机和罩棚,并向储油罐中注入沙土;为防止取缔非法企业“死灰复燃”,商务局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未发现经营迹象。

举报“易县西陵镇清西陵景区附近南大地村112国道旁双姐停车场非法销售网点,无安全经营许可证,无占地手续,且运营过程中扬尘严重,场地未硬化,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问题属于第二十一批举报后的重复举报,第一次接报后已于6月22日,对其强制取缔,储油罐挖出后已出售,罩棚、加油机、加油管线已拆除并清理出经营场地。

反映“易县石门村112国道路南张洋非法销售网点,无安全经营许可证,无占地手续,且运营过程中扬尘严重,场地未硬化,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有销售柴油的营业执照,但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能提供所售油品质量符合要求的证明;由于该企业只经营柴油,不需要办理安全经营许可证;该企业有宅基地手续,路面已硬化,运营过程中没有扬尘现象;该企业附近没有居民,运营过程中虽有车辆发动机噪音,但未达到扰民程度。截止6月27日,该企业已自行挖出储油罐,场地清理完毕,已被取缔。

下一步,易县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继续开展非法加油站(点)大排查行动,深入排查全县成品油市场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全力推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

十一、“保定市蠡县大百尺镇大百尺村天利毛纺有限公司,无排污手续,非法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天利公司西侧农田内,污染耕地;违法占用110多亩基本农田建设车间和污水处理厂。”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21,非重点问题,部分内容重复举报。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制定方案,正在处理中。

经调查,河北天利纺织有限公司位于蠡县大百尺镇,属于毛纺织染企业,主要加工生产毛线。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 2016年3月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由于该企业技改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为此未能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重点行业换发新证。因此,无排污手续属实。该企业由于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蠡县5月31日已对其实施断电,责令停产整改。针对该企业技改项目未履行环保手续,环保局启动了立案处罚程序,并责令其环保手续未完成审批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期间曾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企业开工生产。6月26日接到举报案件后,蠡县立即对其进行了突击核查,该企业全厂停产,未发现恢复生产。经电力部门对该企业用电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用电异常。

经调查,该公司与蠡县大百尺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入网协议,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一次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大百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环保局利用无人机对天利公司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该公司周边西侧及北侧农田地面较干,无污水排入现象。且5月31日已对企业实施断电,企业至今未开工生产过,因此无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耕地现象。

经调查,河北天利纺织有限公司建于1989年10月,共占地71.5亩,举报内容属实。其中62.3亩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目前无占地审批手续,县土地部门正在立案处罚,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审批手续中。一般农田9.2亩,分别为污水处理厂5.79亩,西侧车间3.41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部门已经立案查处。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

十二、“保定市易县良村工业区内易县龙胜石制工艺品厂,非法占用耕地,批建不符,露天锯石作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废水渗坑排放,废渣乱排影响耕种。”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37,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属实,正在积极整改中。

接到举报问题后,易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查,反映“非法占用耕地”问题属实。易县龙胜石制工艺品厂成立于2007年,位于易县城管处良村村北工业园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经现场勘查,易县龙胜石制工艺品厂实际占地面积6250平方米,没有合法用地批准手续。反映“批建不符”问题属实。该厂于2017年7月重新报批了《易县龙胜石制工艺品厂改扩建项目报告表》易环表(2017)16号,2017年9月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30633-00265-17),有效期为2017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28日。经环保部门现场核查,该厂主要设备与环评手续相符,但新增3台微型打磨机,环评手续中未明确。反映“露天锯石作业、废水渗坑排放”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厂锯石车间进行了封闭。厂内东侧建有循环池,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有一个晾晒池,南侧有一个自备水井房,未发现渗坑。

反映“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属实。因天气炎热,生产车间大门为半敞开,窗户关闭不严,生产车间未全封闭式作业,有噪声排放现象。反映“废渣乱排影响耕种”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企业废渣统一回收至原料区整理,后期由石子场统一收购;厂外东侧有少量干泥渣,经调查属于废料上粘附的石粉经大雨冲刷到了低洼处,少量流入农田。

针对存在问题,县国土局已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县环保局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拆除新增设备,对车间窗户及车间大门进行全封闭,将厂外东侧泥渣立即进行清理;城管处、供电公司对该厂进行电量控制,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截止目前,该厂新增的3台打磨机已拆除,已对车间窗户及车间大门进行全封闭,厂外东侧泥渣已清理。

下一步,易县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继续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十三、“保定市曲阳县南苏家峪村和北苏家峪村村西散煤销售园区,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无土地、环保等手续,非法经营;洗煤废水直排白家湾水库,并有扬尘污染。”问题查办情况【黑体】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63,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未办结。

经查,目前该园区实际占地380.49亩,其中未利用地216.18亩,基本农田164.31亩;占用林地222.62亩,于2018年3月30日取得河北省林业厅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县林业局调查,该公司存在审核范围以外有部分毁坏林地现象。关于环保问题,该园区于2017年7月办理环评手续(曲环表[2017]08号),目前正在试运行未验收。关于洗煤废水问题;该园区没有洗煤的煤炭经营企业。关于扬尘问题;园区共购进洒水车61辆,清扫车1辆,吸尘车1辆,雾炮车2辆,洗车平台2座,台式雾炮42台,喷淋装置10台,8米高防尘网1.8万平米。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佰洁达园区所占用耕地164.31亩,限期清理附着物,恢复耕地。林业局聘请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毁林程度、面积进行鉴定,目前鉴定正在进行当中,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所占用未利用地216.18亩,经县、乡、村核查办理备案手续,必须取得合法使用权。同时按照环保规划要求,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和相关手续。

十四、“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朱庄村前宏铸造厂,生产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废水、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查办情况【黑体】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65,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正在积极整改中。

接到举报问题后,莲池区立即分解任务,向区环保分局及焦庄乡等责任单位下发紧急立项督办通知,要求连夜核实情况、限期整改到位,并落实长效管控机制。6月26日夜,分包区级领导副区长罗鸣远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对举报内容进行逐项详细核查,立即整改到位。6月2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贾瑞生,分包区级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赵万里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再次实地查看企业整改情况,要求企业立即做好停业整改,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料和噪音等污染源的治理,同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对举报件进行回复。

经核查,该公司位于焦庄乡朱庄村,负责人为连红杰。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6677393715M,2016年11月30日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为保莲环[2016]071号,排污许可证文号为PWX130606012417,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因年久失修,隔音效果较差,企业蜡型车间密闭不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经过湿式复合塔处理。区环保分局责令该企业对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进行改造;针对蜡型车间密闭不严问题,已由区环保分局立案查处。6月28日上午,区委书记马义民及焦庄乡党委书记刘建辉实地查看企业整改情况,再次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区环保等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加大对类似企业的管控力度,确保不再出问题。

十五、“保定市莲池区中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2016年、2017年非法转移、销售废旧电瓶。”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73,非重点问题。经保定市莲池区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正在整改中。

经核查,该企业位于保定市南二环路38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江涛,营业执照号码为91130606571318063J。经营范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材料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废旧生活用品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代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安全及时检验手续服务。保定市环保局于2011年3月22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保环书【2011】14号),保定市环保局于2015年8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验收批复(保环验【2015】55号)。排污许可证号为:PWX-130606-0013-17,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13日至2020年9月12日。

接收交办问题当天,莲池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反馈组立即分解任务,向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局及五尧乡等责任单位下发紧急立项督办通知,要求连夜核实情况、限期整改到位,并落实长效管控机制。6月26日,区委书记马义民及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现场核查情况,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举报内容进行逐项详细核查,立即整改到位。6月27日,区委书记马义民,区委副书记、区长贾瑞生,包乡区级领导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田立新再次现场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2016年7月1日与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旧蓄电池处置协议书》,有效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8年1月1日与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旧蓄电池处置协议书》,有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最近一次转移时间为2017年5月6日。危废间基础建设、危废台账记录明细等均达到相关法律要求。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闲置固废场所,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区环保分局已立案查处。

十六、“保定市竞秀区天威西路居民反映,竞秀区康欣园南区生活区西南角电信基站,电磁辐射严重,对其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强烈要求拆除或移除。”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60082,非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属实,已办结。

接到举报问题后,保定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肖宝元亲自指挥,局副调研员周普军到一线对该问题督导核查。经查,康欣园南区电磁辐射情况举报人,2016年就开始举报西南角手机基站电磁污染问题。接到举报后,保定市环保局立即成立以周普军副局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经查实,该基站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环保手续,为解决问题,保定市环保局又邀请省厅辐射站对该基站电磁辐射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远远低于国家标准。与举报人沟通后,举报人以身体不适为由又多次举报,鉴于此种情况,环保局辐射处工作人员与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反复协商,最终督促两家公司于2017年初把发射集板拆除,废除了该基站。发射集板拆除后,只剩下宽带机房,不会产生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已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仍多次举报,要求拆除小区宽带机房,需进一步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十七、第二十五批“保定市阜平县东部城南庄乡、北果园乡、阜平镇、王林口乡、平阳乡、台峪乡、史家寨乡和大台乡等乡镇未经审批,私自挖山造田,破坏生态环境,存在泥石流安全隐患”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50018,非重点问题,经市国土局与阜平县政府核查,举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2013年,阜平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阜平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经充分论证,决定立足山场资源优势,借助“占补平衡” 国土政策(2013年3月国土部给予阜平县“将损毁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开发整理为新增耕地或开发整理成园地的,经上级国土部门认定,可以视同补充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并按耕地进行管理”的支持政策),对全县25度以下未利用山场进行开发整治,通过实施农业综合产业化基地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经勘测并科学规划,阜平全县25度以下可开发利用山场面积约52万亩,经整理可新增约15至20万亩耕地,可带动项目区2.5万多户7万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阜平县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严格按照“在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资质单位实地勘测确定边界,由权威专家实地评审通过后报上级国土部门立项”的程序规范审批,不存在未经审批私自挖山问题。实施项目的东部8个乡镇地质构造多为片麻岩结构,地表为稀疏的荒草和灌木;整治完成后,将全部栽植高效林果等作物,预计可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5.3%,不存在破坏生态问题。为提高项目安全性,每一个项目都高标准修建谷坊坝、护墙护坡、干砌石田坎及排水系统等防护工程,并集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测和预警;在2016年7月19日、24日两次特大暴雨中,我县正在实施的56个项目无一发生崩塌、泥石流等安全事故;因此,不存在泥石流安全隐患问题。

特此报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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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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