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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保定市社保所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移交至市职介中心

时间:2017-07-20 21:1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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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晚报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按照《通知》要求,对本所保管的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在原有管理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排序、归纳后,自2017年7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将本所存档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管理。档案包括至今未调出存档人员及存档后退休人员两部分。档案移交后,原市社保所灵活就业存档人员(未退休)的存档手续及缴费形式有新变化——

1、原市社保所存档人员需携带《存档协议书》、本人《公民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所灵活就业人员业务科,核实材料无误后,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变更,即原《存档协议书》变更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2、原市社保所存档人员存档手续变更后,缴费形式随即改变,不再通过地税缴费。需携带《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本人《公民身份证》回到市社保所灵活就业科开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选择申请表》,到保定市商业银行天鹅路支行办理开户手续,每年根据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存费,由该银行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划扣。

3、存档手续变更后,养老关系转出和退休申报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政策及流程办理。市社保所咨询电话:0312-5077068。

□通讯员 毕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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