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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推出十八条措施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

时间:2017-06-07 10:53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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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徐华)近日,《保定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实施。据保定市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的实施旨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着力打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该《措施》在企业名称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和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登记等方面实现了突破。《措施》中明确指出,对京津冀央企、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落户保定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京津冀企业迁入保定的,允许其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允许使用“京津冀”字样作行业限定语。同时,支持京津冀企业集团化发展。对设有不少于3家子公司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不低于3000万元),不再单独办理企业集团登记。

进一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人通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申请的,不再另行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证件材料纸质文件。简化登记流程。将名称登记与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合二为一,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审核。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与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为同一机关的,可以将企业名称登记并入企业登记业务流程,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审核,免于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在同一机关的,应建立有效衔接机制,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企业名称登记情况反馈给企业核准机关。放宽近似名称认定标准,放宽名称变更登记限制,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在相关规定未修改的情况下,企业确有需求的,不受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的限制。

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和分支机构登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制,不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对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特定行业经营的,不再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利害关系人出具的不扰民证明。众创空间、孵化园、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可以凭工位号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

进一步完善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准入。该市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准入服务。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允许未开业或虽已开业,但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的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同时,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退出机制,对京津冀的企业迁移实行上门服务、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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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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