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式的公告
时间:2017-04-22 21:53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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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期对业务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根据新业务系统的实际,今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日期将统一定为每月20日。请在此日期前确保个人还款账户余额充足。原扣款日不在20日的,首次和末次还款额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新系统运行初期,可能发生个别借款人的扣款日期不准的现象,如出现此类情况,不视为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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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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