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保定 正文

保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时间:2017-04-14 14:15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保定政办函〔2017〕16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具体调整范围和幅度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36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438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5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确定;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地保障标准,同时相应提高人均补差金额。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保定市落实《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冀民〔2016〕106号)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冀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又一项具体措施。(记者云娟)

相关新闻:

出口额5亿美元!白沟箱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成效显著

保定“家警校”义务护学队成立(图)

保定市委召开十一届三十八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保定市徐水区十九大精神培训将实现农村支书全覆盖

保定白沟:智能仓储提升企业竞争力(图)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